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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留學生落戶上海咨詢 人氣:0 日期: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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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只為獲得上海戶口 兩人假結婚10年從未謀面
近日,浙江嘉興嘉善縣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離婚案,法庭上這對夫妻形同陌路,事實(Fact)上他們不但無夫妻之實還近10年沒見過面。
1997年,25歲的王剛(化名)與23歲的徐麗(化名)經人介紹認識,并很快確立了戀愛關系。王剛是上海人,徐麗是嘉善人,雖然不在同一個地方但好在嘉善和上海很近,交往了3年的兩人決定結婚。此時,徐麗提出讓王剛在上海購買婚房,王剛無力購買兩人便分手了。之后,王剛只身去泰國做生意,與徐麗只是偶爾通通電話。
2002年,徐麗主動找到王剛,要求與其辦理結婚手續,理由是徐麗所在的村要拆遷了,結婚可以讓她申請土地建房,并給了王剛1萬元。王剛考慮(consider)到兩人曾經交往,而且當時已經30歲的他也到了適婚年齡,便答應了徐麗的要求。
王剛和徐麗登記(registration)結婚了,沒有舉辦結婚儀式,更無夫妻之實。上海戶口辦理除了指戶數和人口之外,內地常以它代替“戶籍”,即民政公安部門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居民的冊子。派出所的戶籍民警,負責登記造冊、記錄各家成員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成員關系等各類資料。婚后,王剛繼續居住在上海,徐麗住在嘉善,兩人甚至很少有往來。最近,王剛向嘉善法院起訴要求與徐麗離婚。 ;我們結婚快10年了,從來沒有共同生活過,婚后我幾乎都沒見過她,我想離婚。 ;在嘉善法院立案時,王剛顯得很無助,他說: ;我曾經多次以電話的方式方法協議(protocol)離婚,但她現在連我的電話都不接。我也曾向我們婚姻登記(registration)地上海的法院起訴,但他們表示聯系不到女方,建議我來嘉善法院起訴。 ;
承辦此案的法官曾致電徐麗,但她一聽說是丈夫要跟她離婚便斷然拒絕,甚至不愿意透露她的地址。上海戶口辦理除了指戶數和人口之外,內地常以它代替“戶籍”,即民政公安部門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居民的冊子。派出所的戶籍民警,負責登記造冊、記錄各家成員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成員關系等各類資料。留學生落戶上海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無奈之下,法院甚至將開庭通知書貼到徐麗父母的家門口,原本以為開庭當天徐麗不會出現,沒想到開庭那天她卻出現了。
徐麗在法庭上也承認了與王剛沒有夫妻之實,同時坦言不答應離婚是因為一個上海戶口。 ;與上海人結婚滿10年就可以拿到上海戶口,明年6月就滿10年了,我等了那么多年都到最后了我不想放棄。 ;徐麗稱。
事后,承辦此案的法官從上海公安部門獲悉,結婚滿10年確實是辦理上海郊區戶口的首要前提,但要辦理上海戶口同時還要有上海落戶的地址、上海地區的居住證和相關(related)社會保障(起保障作用的事物)等。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