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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留學生落戶上海咨詢 人氣:0 日期: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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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一)受理經辦機構所屬用人單位按以下流程申報: 1.各受理經辦機構須在5月10日前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提交《受理經辦機構基本情況及下屬用人單位登記表》。留學生戶口上海戶口海歸落戶上海 2.各受理經辦機構所屬用人單位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網上提交給相應受理經辦機構。 3.各受理經辦機構所屬用人單位須備齊單位和畢業生的相關書面材料,由人事工作專員帶好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原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至相應受理經辦機構進行現場申報。 4.各受理經辦機構確認相關網上填報信息和紙質材料一致,審核通過后,在網上提交相關申請信息并預約時間,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遞交紙質材料。 其他用人單位按以下流程申報 如用人單位無相對應受理經辦機構,可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上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后網上提交給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按照預約時間攜相關紙質材料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進行現場申報。 四、受理期限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申請的集中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5月31日。 五、審核依據 依據《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予以評定。 六、受理單位、聯系方式及結果查詢 詳見就業創業服務網,咨詢電話:64829191。 七、申訴 對審核結果或不予受理處理有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申訴材料應在得知審核結果或不予受理處理結果后10個工作日內送達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