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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常見問題 人氣:0 日期:2019-06-03
免費提供最新落戶政策及一對一落戶上海方案
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最近接到咨詢落戶的留學生非常多,現在將比較有代表性的失敗案例和大家分享下,大家可以避免類似錯誤和問題。
案例一
A同學于2018年01月入職上海XX公司,公司于2018年01月和其簽署正式勞動合同,并且開始繳納個稅。前2個月為試用期,按照公司規定,公司試用期內不予繳納社保。A同學在累計6個月社保后去申請落戶被拒。理由是前2個月試用期無社保,人才中心不予受理,必須要補交后才可以辦理落戶申請。
原因分析:A同學所在公司規定的試用期內不予繳納社保并不符合社保法規定,社保法規定,員工在入職后必須入職當月全額繳納社保,所以A同學所在公司屬于違規操作。必須補交社保后,A同學才有辦理落戶的資格。
案例二
B同學于2018年01月入職上海XX公司,公司于2018年01月和其簽署正式勞動合同,并且開始繳納個稅。其月薪為每月2萬元,社保繳納基數為7200元/月。B同學在累計6個月社保后去申請落戶被拒。理由是稅和社保不匹配,人才中心不予受理。
原因分析:B同學所在公司應該按照其實際月收入為其申報社保繳納,社保法規定,員工在入職后按照月工資額足額繳納社保,所以B同學所在公司屬于違規操作。必須補交社保后,B同學才有辦理落戶的資格,且B同學所在公司可能會因為社保操作違規導致其公司進入不能辦理企業名單。
案例三
C同學于2018年01月入職上海XX公司,公司于2018年01月和其簽署正式勞動合同,并且開始繳納個稅。在其繳納半年社保后,因公司內部調動,將C同學安排至公司其他關聯公司。并重新簽署合同,C同學去申請也被人才中心不予受理,理由是更換公司需要重新累計。
原因分析:C同學在社保累計期間不允許更換單位,哪怕是同一公司關聯公司,如果更換單位必須要重新累計。
案例四
D同學于2018年01月入職上海XX公司,公司于2018年01月和其簽署正式勞動合同,并且開始繳納個稅。2018年05月因生病導致并缺勤半個月,導致該月個稅繳納額不夠,C同學在2018年07月前申請也被拒,理由是2018年05月個稅不夠,需要重新累計。
原因分析:D同學在社保累計期間不允許中途一個月個稅不夠,如果某月個稅不夠,必須要重新累計。